2014年5月11日 星期日

轉貼文章 ~ 不要輕易送物業給子女
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financeestate/art/20140511/18715800
香港樓價高企,年輕人不容易購買物業。最大的問題是首期,因為數目龐大,月供的數目反而不是問題。
父母在首期上幫一把,我認為以借貸的形式較為穩妥,可以是低息或零息,即是要償還。若父母不把資金提供給子女,那筆資金可以用作其他投資來賺取回報,借給子女以後,便沒有了這份回報。

子女恐失解難能力


至於有父母贈送首期、半個首期,甚至是整個物業。我不太認同此做法,而這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。現時樓價高企,當父母餽贈物業或首期給子女,子女當然會很高興,只是此舉會令他們失去了解決困難的能力。有些年輕人可以減少花費,由小的、舊的、較遠的單位開始,或買的時候是經濟走下坡時,這樣令他們知道市場上有的是選擇,而且要有耐性,等待好的時機。但有了餽贈時,困難未解決便投降,損失了學習的機會。
還有的是,父母幫助了子女以後,他日父母退休,除非他們有足夠的資產以支持生活,否則當自己退休生活將受到影響時,在進行餽贈前便更要三思。子女收到餽贈的那一刻,當然會高興,但隨着日子過去,問題便會陸續浮現。
曾有例子是父母餽贈了物業予其中一位子女,另外一位卻沒有,形成了顧此失彼,沒有的一位當然會很失落,相當影響其情緒,甚至會帶來疾病。若以借貸形式幫助子女置業,子女要償還之餘,也清楚知道市場的規則,要得到一些東西,自己的努力相當重要。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能達到,便要調整步伐。
李兆波
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講師
simonsplee@gmail.com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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